中新網海南新聞12月25日電(記者 王子謙) 記者25日從海南省新聞辦公室舉辦的《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國有資產條例》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,為深化改革擴大開放,健全市場化運營方式,海南要求國有企業對標高水平國際經貿規則,遵守海南自貿港公平競爭秩序。
《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國有資產條例》(簡稱《條例》)于11月24日在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,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據海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趙志東介紹,《條例》全面對標國企非歧視性待遇和商業考慮、透明度要求等國際高水平經貿規則,包括健全完善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制度,在官方網站等渠道公布并每年更新企業名單,依法向社會公布國有資產狀況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情況,接受社會公眾監督;要求國有企業購買、銷售、投資等經營行為皆須基于“商業考慮”而做出。
趙志東說,《條例》還明確提出推動國有資本向公共服務、城鄉基礎設施建設、應急保障等領域以及旅游業、現代服務業、高新技術產業、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等海南自貿港重點產業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。
海南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、主任馬詠華表示,海南將推動國有資本向特色產業集中,鼓勵企業開展對外投資、國際合作。組建、改組國有資本投資、運營公司開展資本運作。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,對相對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進行差異化管理。(完)